新野县关于招商引资政策的规定
admin | 税收优惠政策 |2014-10-14
关于招商引资政策的规定新发〔2012〕11号中共新野县委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政策的规定(2012年7月6日)为进一步扩大开放,加快对外合作,推进县域经济发展,遵照国家及省、市的有关政策法规,结合新野县实际,特制定本政策。第一条适用范围:凡在新野县范围内投资的投资者,投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入驻县产业集聚区(含县肉牛产业集群示范区、县蔬菜产业集群示范区)的工业项目(含技改、扩建...
新野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
admin | 税收优惠政策 |2011-09-19
1、土地使用优惠:①入驻县工业区,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(人民币,下同)以上的生产性企业,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,每亩地价不高于5万元,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企业、高新技术项目,另无偿提供10亩以上土地由企业使用。②外商投资兴办文化、教育、卫生、能源、交通、城市公用设施等公益性项目,可以按照划拨方式供地。2、财政奖励:①外商投资生产性企业,年入库税金在100万元以上的,5...